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奋发2023】郭丽岩:2023年中国内需支撑力将进一步增强******
中新网1月12日电 (记者 李金磊)“展望2023年,中国宏观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尤其是内需支撑力将进一步增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动效应会更加明显,物价预计继续稳定在合理区间。”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研究室主任郭丽岩在接受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
徐鹏宇 制郭丽岩指出,从支撑2023年经济回稳向上的重要力量来看,因时因势优化防疫措施之后,消费场景加快恢复,国内消费需求有望加速释放。与此同时,民生补短板的投资领域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包括在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过程当中,促进投资和消费联动效应的基础设施会加快落地,形成更多实物量,有望进一步增强对整个内需的支撑力。
她表示,国内外商旅逐步恢复,一系列稳外资、稳外贸措施落细落实,尤其是我国产业体系门类比较齐全,并且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国内市场跟国际市场的联动效应有望进一步增强,这对于国际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
郭丽岩认为,随着粮、油、肉、蛋、奶、蔬、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扎实开展,各地菜篮子、米袋子责任制压实,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利于稳住粮食等食品价格,从而为稳定物价提供更好的支撑。同时,煤炭、天然气等基础能源加强保供稳价,为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用能保障,这都有利于继续把物价稳定在合理区间,保持低通胀的运行绩效。
郭丽岩认为,展望全年,我国有条件,有基础,有更多的有利因素来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结构性亮点将会进一步呈现,比如“四新”经济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领域还将保持较为强劲的增速,会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区域、市场主体转型升级,从而为整个经济运行提供新动能的支撑。
“一系列稳预期、强信心的措施加速落实,企业和地方敢为敢干敢首创,2023年将是微观主体有活力、新经济动能不断激发、结构不断优化、整个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的一年。”郭丽岩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